華航獻櫻情•送500機上精品券 
2012/04/02~2012/06/25
 
旅遊零負擔 分期最輕鬆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累計消費金額之計算為活動期間正卡持卡人(不含單持VISA金融卡卡友)歸戶之一般消費或分期消費金額(交易日須於100/12/25~101/3/10,且商店須於101/3/15前完成請款入帳),信用卡及VISA金融卡消費金額可合併累積計算;若同持信用卡及VISA金融卡一律回饋至信用卡帳上。如屬分期消費則以活動期間分期總金額計算(計認列1筆),惟消費簽帳日須介於活動期間,不包含活動期間前交易之分期每期出帳金額、退貨交易、帳單分期金額。
  2. 旅行社/航空/國內飯店消費定義:係依據VISA國際組織與MasterCard國際組織所定義之行業代碼來認定,國內飯店消費僅計算住宿之消費。
  3. 未於活動期間登錄之正卡持卡人恕無法提供回饋,是否登錄成功須以中國信託登錄之資料庫為準。
  4. 本活動之滿額禮將於101/4/30前寄送您於中國信託之信用卡帳單地址,恕不接受更改地址或指定寄送時間,僅限寄送一次。累積消費符合各消費門檻者本行將擇一從優回饋,每人限回饋一種贈品,持卡人不得要求重複兌換次等級距之贈品。
  5. 各項滿額禮數量有限,中國信託保留替換等值贈品之權利。
  6. 中國信託保留因不可規則事由變更、終止本活動暨其內容之權利,並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19條及相關規範辦理。
  7. 東南旅行社無涉入贈品兌換或活動內容相關事宜,若有任何爭議或建議,請電洽中國信託客服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