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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航空-18歲以下兒童於南非出入境或過境之相關規定

2015.05.25
18歲以下兒童於南非出入境或過境之相關規定
2015年6月1日起,南非民政部要求所有於南非出入境或過境的18歲以下兒童持有以下證件:
A. 與父母同行
完整未刪節的出生證明正文件本或一份經認證的副本。
B. 與父母其中一人同行:
 
完整未刪節的出生證明文件正本或一份經認證的副本;及 以下其中一種文件:
不在場家長表示同意該兒童外遊的宣誓證明,證明須於出發日期前3個月內簽發;或
授與在場家長全部家長責任的法院命令;
如另一位家長已去世,須出示死亡證明。
C. 與父母以外的成人同行
 
該兒童的出生證明文件副本;及
該兒童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表示同意該兒童外遊的宣誓證明;及
該兒童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
該兒童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之聯絡資料。
D. 單獨外遊:
 
由在南非接待該兒童的人士發出的信件,信件須提供接待地址及聯絡資料;及
接待該兒童的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包括簽證或居留許可(如有必要);及
該兒童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之聯絡資料;及以下其中一種文件:
該兒童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表示同意該兒童外遊的宣誓證明;或
其中一位家長的同意書以及授與該家長全部家長責任的法院命令
請注意,出生證明文件必須包括父母的資料。所有以英文以外語言發出的文件必須提供一份由簽發國家認證的英文宣誓翻譯本。如未能提供有關文件,南非民政部有權拒絕該兒童出入境或過境。
 
如該兒童的行程於6月1日之前出發,將不受上述文件所限,但須於出發後4個月內回程。
 
如需更多資料,請聯絡:
南非民政部(英語) (PDF:最新條例單張)
當地南非大使館(英語)
南非高級專員公署(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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