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南方航空台北廣州阿姆斯特丹來回商務艙商品編號:1374489
航段資料
去回 | 航段 | 航空公司 | 艙等 | 每週飛行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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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 | 台北市(TPE)
台灣桃園國際機場 廣州
(CAN)廣州白雲國際機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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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
廣州(CAN)
廣州白雲國際機場 阿姆斯特丹
(AMS)阿姆斯特丹史基普機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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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
回 | 阿姆斯特丹(AMS)
阿姆斯特丹史基普機場 廣州
(CAN)廣州白雲國際機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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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
廣州(CAN)
廣州白雲國際機場 台北市
(TPE)台灣桃園國際機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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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 以上機票資訊僅供參考,機位狀況需待訂單成立時,以航空公司回覆之電腦代號內容為準。
票價說明 (本表產生時間:Sun Feb 17 15:17:12 CST 2019) 單位:新台幣
- 本表以搭乘中國南方航空為參考稅金,不同日期航空公司稅金不盡相同,以訂位報價為準。
- 於線上訂位且機位確認完成,可享有「網路優惠價」
- 需以開票當天確認的價格、稅金及規定為準,建議訂位完成後及早開票。
限制與說明 收合
商品編號 | 1374489 | 類別 | 來回 | 票種 | 預購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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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票航空公司 | ![]() |
搭乘艙等 | 商務艙 I |
最少訂位人數 | 1人以上成行 |
可開票期間 | 2016/12/01~2017/02/24 | 可出發日期 | 2017/05/08~2017/07/07 | 停留天數 | 最短3天,最長6 個月 |
信用卡種類 | 不限 | 專案說明 | 出發7天前開票 | ||
全程使用期限 | 訂位後24小時內開票 | 最晚出發前7天訂位完成 | |||
訂票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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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票規定 |
※全程機位OK方可開立機票,不可開立候補(RQ)或OPEN機位。 ※因票面價格與規定會不定時變動,詳細依開票當天再確認,若有變動需依航空公司規定為主,建議訂位完成後即早開票。 ※訂位時請務必確認旅客正確英文姓名與稱謂,訂位後一律不受理變更。 ※本案為預購案,須於出發前7天開立機票,方可適用本優惠票價,不可與其它優惠案共同使用。(逢假日則提前至前一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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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規定 |
※機票一經開立後,若是更改日期航班均須在[新的]出發日7天前更改完畢。 ※【更改日期、航班】於效期內更改無罰金,但需透由航空公司聯結機票;如因無法聯結票號而須重新開立機票時,本公司需另外收取改票服務費TWD600。(如有稅金票價差額亦需補收)。 ※機票所有更改訂位等事宜須於每次更改訂位後24小時內且須於原訂位之航班出發前立即完成改票付費,如遇假日須提前作業。 ※NO-SHOW定義:已訂位開票未如期搭乘,且沒有在原航班起飛24小時前取消原訂位記錄或完成改票[REISSUE]者,航空公司將視為NO-SHOW。 ※機票一經開立後,若更改日期航班均須依照原票價規定之預購天數前更改完畢,例如:14天前預購票,更改日期航班均須在新的出發日14天前更改完畢。(若更改導致票價不同時須支付差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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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運行李 哩程累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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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規定 |
【使用說明】 【轉機說明】 【航班說明】 【混艙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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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票須知 |
※全程未使用退票手續費(退票時間約需2個月以上),收費標準如下: 1.航空公司退票手續費或罰金TWD1000。 2.本公司作業服務費:售價(含稅)的10%。 3.部分使用之退票費用,請洽詢您的業務承辦人員。 ※退票辦法依各航空公司各路線之規定辦理(限於機票效期內申請),本公司會酌收手續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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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請注意:凡持台灣護照前往歐洲旅遊者,在申根國家最多只可停留90天,因此旅客所持有的赴歐洲機票回程日期亦應不得超過90天。否則航空公司有權拒絕承載該乘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