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航空台北香港巴黎尼斯來回經濟艙商品編號:1300141
航段資料
去回 | 航段 | 航空公司 | 艙等 | 每週飛行 | 其他說明 |
---|---|---|---|---|---|
去 | 台北市(TPE)
台灣桃園國際機場 香港
(HKG)香港國際機場 |
![]() |
E,V | ||
![]() |
K | ||||
香港(HKG)
香港國際機場 巴黎
(PAR)巴黎戴高樂機場 |
![]() |
W | |||
巴黎(PAR)
巴黎戴高樂機場 尼斯
(NCE)尼斯蔚藍海岸國際機場 |
![]() |
W | |||
回 | 尼斯(NCE)
尼斯蔚藍海岸國際機場 巴黎
(PAR)巴黎戴高樂機場 |
![]() |
W | ||
巴黎(PAR)
巴黎戴高樂機場 香港
(HKG)香港國際機場 |
![]() |
W | |||
香港(HKG)
香港國際機場 台北市
(TPE)台灣桃園國際機場 |
![]() |
E,V | |||
![]() |
K |
- 以上機票資訊僅供參考,機位狀況需待訂單成立時,以航空公司回覆之電腦代號內容為準。
票價說明 (本表產生時間:Tue Apr 24 05:07:25 CST 2018) 單位:新台幣
- 本表以搭乘國泰航空為參考稅金,不同日期航空公司稅金不盡相同,以訂位報價為準。
- 於線上訂位且機位確認完成,可享有「網路優惠價」
- 需以開票當天確認的價格、稅金及規定為準,建議訂位完成後及早開票。
限制與說明 收合
商品編號 | 1300141 | 類別 | 來回 | 票種 | 年票 |
---|---|---|---|---|---|
開票航空公司 | ![]() |
搭乘艙等 | 尊尚經濟艙 E,V,K,W |
最少訂位人數 | 1人以上成行 |
可開票期間 | 2016/09/23~2017/03/16 | 可出發日期 | 2016/09/23~2017/12/31 | 停留天數 | 最短0天,最長1 年 |
信用卡種類 | 不限 | 專案說明 | 無 | ||
全程使用期限 | 訂位後24小時內開票 | 最晚出發前24小時訂位完成 | |||
訂票須知 |
|
||||
開票規定 |
※全程機位OK方可開立機票,不可開立候補(RQ)或OPEN機位。 ※因票面價格與規定會不定時變動,詳細依開票當天再確認,若有變動需依航空公司規定為主,建議訂位完成後即早開票。 ※訂位時請務必確認旅客正確英文姓名與稱謂,訂位後一律不受理變更。 |
||||
更改規定 |
※請注意:取消/新訂位及改票(REISSUE)須於原記錄中同一次簽收完成,機票更改須於同一工作日完成!請旅客務必確定更改機位之日期航班時再行訂位,以免產生多筆改訂位之罰金! ※NO-SHOW定義:原航班起飛24小時前更改訂位及取消原訂位記錄,如未取消原訂位記錄,航空公司將視為自動放棄,機票不可再使用亦不得更改日期航班或退票(視同廢票)。 ※機票所有更改訂位等事宜須於每次更改訂位後24小時內且須於原訂位之航班出發前一天立即完成改票付費(不可NO SHOW)!否則該機票視為無效機票!(如遇假日須提前作業)。 ※更改日期/航班每次收費規則(以香港往返巴黎航段艙等為準):(更改若導致票價不同時須支付差額) 1.航空公司手續費或罰金: 『N/T/Q/L艙』TWD 4600。 『H/K/U/M/B/Y/A/S/W艙』機位OK連結即可,如因更改日期/航班導致無法連結而必須重新作業或更改機票重新開立時,需收取本公司改票手續費,若更改導致票價稅差不同時亦需補收差額。(*請注意:如是更改行程/艙等或其它機票內容,則請洽客服人員;同一城市更改不同機場亦視為更改不同行程!) 2.本公司改票手續費:TWD600。 |
||||
托運行李 哩程累積 |
|||||
其他規定 |
【使用說明】 【轉機說明】 【航班說明】 【混艙說明】 |
||||
退票須知 |
※退票辦法依各航空公司各路線之規定辦理(限於機票效期內申請),本公司會酌收手續費。 ※全程未使用之退票收費規則(以香港往返巴黎航段艙等為準):(退票時間約需2個月以上) 1.航空公司退票手續費或罰金: 『N/T/Q/L/H艙』TWD7000。 『K/U艙』TWD5000。 『M/B/Y/A/S/W艙』僅需收取本公司作業服務費。 2.本公司作業服務費:售價(含稅)的8%。 3.『N/T/Q/L/H/K/U艙』機票一經使用不可退票。 『M/B/Y/A/S/W艙』部分使用之退票費用,請洽詢您的業務承辦人員。 |
||||
注意事項 |
※請注意:凡持台灣護照前往歐洲旅遊者,在申根國家最多只可停留90天,因此旅客所持有的赴歐洲機票回程日期亦應不得超過90天。否則航空公司有權拒絕承載該乘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