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額 抽時尚輕便相機 - 滙豐銀行| 東南旅遊網
銀行好禮大放送
銀行好禮大FUN送 刷卡旅遊0負擔 聰明消費精打細算
◎注意事項
  • 1. 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滙豐銀行」或本行;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之滙豐•華航聯名卡於本活動稱「華航聯名卡」;「刷卡旅行渡假抽Leica C時尚相機」以下簡稱「本活動」。
  • 2. 本活動參加對象為華航聯名卡正卡持卡人。
  • 3. 「刷卡抽Leica C時尚相機」活動辦法:
  •    一般消費:活動期間內使用華航聯名卡於東南旅行社、航空公司、免稅商店及國外商店或網站之外幣交易刷卡消費,累計消費達等值新台幣(以下同)5,000元(含),享有1次抽獎機會,累計消費達等值10,000元, 即享2次抽獎機會,以此類推。
  •    分期消費:活動期間內使用華航聯名卡於東南旅行社、中華航空網站、昇恆昌及采盟免稅商店刷卡消費並辦理0利率分期付款,累計分期消費達5,000元(含)以上即享有3次抽獎機會,累計分期消費達10,000元(含)以上即享有6次抽獎機會,以此類推。

*使用中華航空網路購票並享機票折扣優惠交易,恕無法使用分期0利率優惠

  •    附卡之消費併入正卡計算,簽單最晚須於2014.12.5前請款入帳始得計入計算抽獎機會;本行將於2014.12.10前由本行系統以隨機方式統一抽出中獎者。每位正卡持卡人限中獎一次。一般消費與分期消費項目,抽獎機會不重複計算。
  • 4. 中獎者注意事項:
  • 中奬人須配合本行辦理相關領奬手續後始可獲贈獎項,於中奬公告日起

    兩個星期內未完成領奬手續者,視同放棄恕無法兌換或補領。於確認持卡人符合獲贈資格後,贈品將於2014.12.26起配送至正卡持卡人之帳單寄送地址。

  • 5. 中獎獎項恕不提供選色,退換,更換型號,中獎人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讓予他人。
  • 6. 本活動所提供之獎項,為滙豐銀行向廠商購買,本行並非獎項之出售者、製造者或生產者,與提供廠商之間無合夥、經銷代理或保證關係,若因獎項所致之爭議(如商品或服務之使用、提領、運送、安裝、瑕疵、保固及選購其他配件或服務加收之費用等),皆由提供廠商負責處理,且一切額外加收之費用, 須由中獎人自付。
  • 7.  本活動獎項屬於機會中獎;且獎項價值超過20,000元,中獎人於領取獎項前應先行繳納10%的稅款(外籍人士須繳交20%)並由本行代為扣繳。本行將依稅法規定辦理憑單作業。
  • 8.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違反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持卡人因此或因其以任何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所獲得之回饋,本行有權取消並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中獎人並應返還獎項或其採購價額。
  • 9. 本獎項恕無法轉讓他人。相關中獎名單將於滙豐銀行網頁公告,中獎人須同意本行於網站上公布其部分姓名、卡號及居住城市。若有任何原因致未能確認最後中獎者,或獎項無法寄送予中獎者時,本行保留另行確認最後中獎者之權利。
  • 10.持卡人不得要求將獎項折換現金、轉移至他人帳戶或更換其他贈品。本行寄送中獎獎項時須為有效卡,若持卡人及其所屬之正附卡有停卡(含信用卡強制停用及申請停用)、延滯繳款、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或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者,或因辦理退貨致不符合消費條件者,持卡人將喪失獲贈資格。
  • 11.國外商店或網站之外幣消費係指交易商店之國別非台灣地區且交易幣別非新台幣之一般交易,惟不含預借現金,旅行支票和賭場等取現交易,國外交易手續費不得列入計算,且僅計算刷卡消費折合台幣之金額。
  • 12.本活動以各項優惠之實際單筆或分期刷卡之消費總金額達消費門檻,始具獲贈資格,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該筆訂單不列入回饋範圍,滙豐銀行保留取消或追回回饋之權利。
  • 13.分期付款每月應攤還金額計算公式如下:當次分期付款購物金額/選擇之分期付款期數=每月應攤還金額。分期付款每月應攤還金額將計入持卡人之信用卡每月最低應繳金額。
  • 14.持卡人以滙豐信用卡於活動期間內於指定商店刷卡,得依現場公告之期間、利率、商品、分期門檻與期數選擇參加滙豐「特約商店分期付款」專案,享分期付款0手續費優惠。滙豐銀行將不會對持卡人另行收取辦理分期付款之手續費用,惟持卡人如有「信用卡每月最低應繳金額」未於繳款截止日前付清或遲誤繳款期限,或持卡人之信用卡於本專案期間發生停用情形,即視為未依約定條款按期清償,滙豐銀行無須事先通知或催告,即得將持卡人所有未到期之分期攤還本金餘額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持卡人下期信用卡帳單之一般信用卡消費帳款中,並依信用卡約定條款以循環利率計算利息及違約金。
  • 15.持卡人應妥善保留其「分期付款專用簽帳單」及「電子簽帳端末機簽帳單據收執聯」以便日後查詢。
  • 16.滙豐「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係由滙豐銀行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滙豐銀行。持卡人如進行郵購式訪問買賣交易,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可於收受商品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特約商店解除買賣契約。滙豐銀行於商品買賣中,僅涉及代墊款項之資金關係,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或申請人與特約商店就所購買之商品/服務之品質、數量、金額有所爭議時,申請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不得以此作為向滙豐銀行拒繳應付帳款之抗辯。如無法解決,申請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訂之「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
  • 17.滙豐銀行保留最終核准信用卡分期付款與否及決定分期付款金額、期數等之權利。其他未盡事項悉依滙豐銀行「特約商店分期付款注意事項」及「信用卡約定條款」辦理,信用卡分期注意事項之詳情及其他限制條件,請至滙豐銀行網站http://www.hsbc.com.tw查詢。
  • 18.除法律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滙豐銀行保留隨時於網站上公告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 19.本行與廠商間並無合夥、代理、經銷或提供保證之關係,如持卡人與廠商就提供之商品內容或服務有爭議時,均由廠商自行負責,與本行無涉,惟本行將盡力協助持卡人協調處理。
  • ※ 分期適用的期間、商品、價格與期數,以東南旅行社網頁公告為準。
  • ※ 本活動規範皆由銀行提供,東南旅遊僅代銀行揭露活動訊息,相關登錄/操作/贈品規格/客服等細節,敬請詳洽銀行客服人員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