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好禮大放送
銀行好禮大FUN送 刷卡旅遊0負擔 聰明消費精打細算
滿額贈

旅遊說走就走 新光卡一張就GO!

活動期間:2024/03/01-2024/05/31
活動對象:全卡(商務卡、VISA金融卡不適用
活動內容:活動期間內,於指定旅遊通路當月累積消費滿額並完成當月登錄,且回饋當時為使用電子帳單,即贈限量刷卡金,不得跨月累積消費。

  • 單月累積消費滿2萬,送100元刷卡金,每月限量300份。(分期再加贈200元)
  • 單月累積消費滿5萬,送300元刷卡金,每月限量100份。(分期再加贈200元)
  • 單月累積消費滿10萬,送1,000元刷卡金,每月限量35份。(分期再加贈200元)

※ 正附卡合併計算,活動期間每戶每月限擇優回饋乙次。
※ 限量需每月登錄,113/3/1 、4/1、5/2 11:00開放登錄。
※ 各門檻擇優回饋,單月最高享1,200元刷卡金。
※ VISA金融卡、公司卡不適用;分期7卡不適用分期加碼活動。
※ 活動詳情及注意事項詳見新光銀行官網說明為準。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限本行信用卡持卡人(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參加,活動期間每一正卡持卡人每月限擇優回饋乙次。
  2. 使用公司商務卡、VISA金融卡付款者不適用本活動;分期七卡付款者不適用分期加碼活動。
  3. 3月活動登錄時間為2024/03/01 11:00~2024/03/31 23:59;4月活動登錄時間為2024/04/01 11:00~2024/04/30 23:59;5月活動登錄時間為2024/05/02 11:00~2024/05/31 23:59,登錄順序依本行系統接收完成登錄紀錄為準,若未於登錄截止時間內完成登錄(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指定旅遊通路與新光銀行之事由)或資料輸入錯誤者,即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活動資格,指定旅遊通路與新光銀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恕無法補登錄或要求延期,亦不得額外要求以其他方式獲得回饋。
  4. 本活動採限量回饋,限量回饋順序將以「a.正卡持卡人成功登錄名次」由先至後進行優先排序,且須於活動指定期間內「b.符合本活動消費門檻」之持卡人本人成功交易訂單作為回饋依據。
  5. 刷卡交易時間認定:因消費地不同而有商店交易請款日的時間落差,新光銀行「刷卡符合門檻」達檻時間,係依商戶請款提供之「帳單列示的交易日及時間」為主。
  6. 以上通路之消費可共同累積,海外消費金額以當地幣別依信用卡國際組織換算匯率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消費金額以實際授權金額計算。
  7. 如刷卡消費不符合上述合格消費條件,或信用卡帳單明細資訊無法判定為指定通路消費之交易恕不適用本活動。
  8. 實際【國內旅行社】、【國內外航空公司】、【國內外飯店旅館】、及【指定購票訂房網站】依該商家收單機構登錄之「特約商店代號」(簡稱MCC CODE)判斷依本行系統認定為準,如以各式行動支付交易以致無法辦別將不予納入累積,本行就各消費類型是否為上述排除交易之定義保留解釋及准駁與否之權限。
  9. 持卡人於指定旅遊通路消費,因店家授權交易至請款入帳之間有時間差,故活動期間內恕無法提前告知是否於回饋名單內,活動回饋名單以新光銀行於活動結束後計算之實際回饋資格為準。
  10. 本活動之消費係指於2024/03/01~2024/05/31期間,於指定旅遊通路新增消費達回饋門檻,分期交易以分期前總金額計算;付款失敗、取消交易及退貨交易不列入計算。
  11. 本活動之「單筆消費」係包含信用卡一次付清及分期付款,分期付款須為刷卡結帳當下於指定旅遊通路完成之分期付款交易,若為事後向本行申請單筆消費分期付款或卡片自動分期則不符合本活動回饋資格。
  12. 各商店提供可分期之消費交易、分期期數、金額及所適用之商品項目等詳細分期辦法,請依各商店實際公告為主。本行不另向持卡人收取費用,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13. 本活動須為有效訂單並以指定旅遊通路之定義為準,單筆消費金額係以指定旅遊通路之「實際帳單請款金額」為準,若持卡人單筆訂單有同時購買多樣商品或為不同商店之商品,訂單實際帳單請款方式須以指定旅遊通路為準,若因指定旅遊通路帳單請款方式(不合併計算)導致消費總金額、刷卡方式等內容不符合本活動資格,均與本行無涉,恕無法適用本活動。
  14. 本活動回饋之刷卡金,本行預計分別於2024/06/30、2024/07/31及2024/08/31起依帳單週期陸續將刷卡金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實際回饋時間依本行作業時間為準,恕不另行通知回饋資格及回饋時間。刷卡金回饋後將自動折抵當期帳單之消費金額,未折抵完之刷卡金,將會於次期繼續折抵,恕不得要求本行轉為現金、抵扣其他帳款、以溢繳款方式領回、轉讓予他人或變更回饋內容。持卡人於回饋刷卡金入帳後始辦理退貨退款,本行得不經通知逕行取消持卡人回饋資格。
  15. 本活動回饋當時,須為使用信用卡電子帳單,並持有符合本活動資格之有效信用卡,且上一期無逾期未繳款之紀錄,若經檢核不符合回饋資格,或發生信用卡逾期繳款、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卡片失效、其他違反新光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或本活動注意事項之情事,則喪失本活動回饋資格。
  16.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持卡人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指定旅遊通路與新光銀行得取消其參加活動或回饋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如有不可歸責於新光銀行之事由,新光銀行得踐行法定程序後變更、終止及取消本活動;另新光銀行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公告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