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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航空-秋冬防疫專案

2020.12.04

 

 

 

台灣
為控制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擴散,提醒您,為避免違反法令,建議旅客於搭機前,應先行查明各國入境或轉機相關規定,並請您務必據實告知地勤人員自身旅遊史。
長榮航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國際旅客來台轉機需求,依交通部「邊境風險嚴管、國內鬆綁」原則提出「桃園機場因應COVID-19逐次開放轉(過)機旅客計畫」,決議開放桃園機場轉機,後續將視疫情及實施情形滾動檢討。

【在台轉機】
桃園國際機場有條件開放轉機,相關說明如下:
• 自12月1日起至明(2021)年2月28日(啟程地時間),所有旅客於臺灣機場入境或轉機,不論身分(本國籍與外國籍人士等)或來臺目的(求學、工作、外交公務等),均應檢附「表訂登機時間前3日(工作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始可登機來臺,並將由交通部督導各航空公司確實把關;若旅客抵臺後發現檢驗報告不實,或拒絕、規避、妨礙相關檢疫措施,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69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至15萬元罰鍰。檢驗報告不實部分,亦將追究偽造文書印文罪之刑責。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相關說明。
• 轉機限全程搭乘由長榮集團運營(長榮航空、立榮航空)之國際航班。唯此階段暫未開放經桃園機場轉機往返中國大陸。
• 訂位前請先確認您已符合進入目的站之各項入境要求,請查詢最新旅遊限制相關規定。
• 限當天且轉機時間於8小時以內之轉機行程,並且須全程訂妥確認機位。
• 您將於出發站取得轉機航班之登機證,行李將託運至最終目的地。
• 無論是出發站、航程中、或於轉機站候機期間,請全程戴妥口罩,並配合體溫測量、手部消毒等防疫措施,相關搭機提示請參考本公司防疫說明
• 請依照指示依序下機或登機,並依指示前往轉機登機門或依規定留在指定之轉機區域候機。

【入境台灣】
1. 自12月1日起,所有入境旅客於登機前須附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2. 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相關說明。
3. 外籍、香港、澳門及大陸人士入境規範,請參照下方連結:連結
4. 自2020年11月9日起菲律賓入境無症狀旅客,回歸居家檢疫14天及自主健康管理7天措施:
   •入境前14天內曾有症狀者(含已先自行服藥者),應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並配合採檢或其他必要檢疫措施。
   • 無症狀者,依規定返家或至防疫旅宿完成14天居家檢疫,於檢疫期滿後再自主健康管理7天。
   • 移工、境外生等專案對象,依指揮中心相關管理措施辦理。
5. 短期商務人士入境,可有條件申請縮短居家檢疫時間
   短期商務人士若同時符合以下四項基本條件,可申請縮短居家檢疫時間︰
   • 依指揮中心宣布可入境之人士。
   • 申請來臺停留天數小於3個月。
   • 短期入境從事商務活動(如: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與培訓、簽約等)商務人士。
   • 出發地為指揮中心公告之低感染風險或中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且登機前14天無其他國家/地區旅遊史。
符合前述四項申請條件之商務人士,於申請時應備妥邀請廠商提供之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在臺行程表及防疫計畫,同時須準備登機前3日內採檢之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以備查驗。
完成申請之商務人士如出發地為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於入境後可向入住防疫旅館所在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於第5天自費篩檢;如為中低風險國家則可於入境後第7天自費篩檢。取得檢驗結果陰性報告後,即可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改為自主健康管理至入境後21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仍應每日量測體溫及配合雙向簡訊回報健康狀況,並依行程表安排進行有限度之商務活動,且採實名制,記錄每日活動及接觸人員,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外出時,嚴格遵守全程佩戴口罩。
上述作業規範僅限於短期入境之商務人士,若計劃在臺停(居)留3個月以上者,仍應依規定於入境後完成14天居家檢疫,不適用該作業規範。
下列低感染風險、中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名單,將視各國疫情規模及趨勢、監測及檢驗量能、疫情資訊透明度、所屬區域及鄰近國家疫情狀況適時調整。(每兩週滾動式檢討)
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
紐西蘭、澳門、帛琉、斐濟、汶萊、泰國、蒙古、不丹、寮國、諾魯、東帝汶、模里西斯、越南、馬紹爾群島。
中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
新加坡、香港、澳洲、柬埔寨。
6. 境外確診個案返國注意事項
 為確保COVID-19境外確診個案返國時之飛航防疫安全,並降低個案入境後發生社區疫情之風險,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與第3款,規定境外確診個案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才能搭機返國,境外確診個案搭機返臺時,仍建議全程佩戴口罩。違者將依同法第69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 發病日至登機日已逾2個月,且症狀已緩解。
• 距發病日已達10天,且取得2次呼吸道檢體檢驗SARS-CoV-2陰性證明(須間隔至少24小時採檢)。
入境時檢疫措施比照旅遊疫情建議第三級地區入境旅客辦理:如有症狀,應於邊境採檢後進行集中檢疫,檢驗結果陰性者,接續完成居家檢疫;無症狀者,入境後應居家檢疫14天。
7. 海外返國者先通報,家有長者幼童與慢性病患一律入住防疫旅館
自海外入境台灣民眾,登機前除了應填寫「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也須確認住處是否符合居家檢疫條件,以確保國內防疫安全。返國民眾若同住者有65歲(含)以上長者、6歲(含) 以下幼童、慢性疾病患者(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或肺部疾病等),或無個人專用房間(含衛浴設備)者,入境後應入住防疫旅館;經查資料申報不實者,最高可罰15萬元。

相關資訊可查詢下列住宿網站,並洽各縣市防疫旅宿連絡窗口。
台灣旅宿網
https://taiwanstay.net.tw
防疫旅宿專區
https://taiwan.taiwanstay.net.tw/covhotel/

網站連結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官方網站)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YouTube)
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
中華民國外交部(官方網站)
中華民國外交部(YouTube)
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中華民國駐外單位
中華民國外交部駐華國外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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