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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聯酋國際航空-孕婦旅行規定

2017.09.08
  【阿聯酋航空 孕婦旅行規定】
如果旅客已懷孕 29 週,並打算旅行,則需提供一份由合格醫生或助產士簽署的醫療證明文件,並聲明以下內容:
• 證明懷有單胞胎或多胞胎
• 懷孕期間沒有併發症
• 預產期
• 適合旅行的預計日期範圍
• 證明身體狀況良好
• 沒有不適合飛行的因素
• 適航證明上需明確載明”適合旅行的頭尾日期”,否則僅以開立證明起7日內有效
 
1.請注意,如果旅客未攜帶有效的醫療證明文件,阿聯酋航空有權為了安全起見拒絕旅客登機
 
2.若懷有單一胎兒且無併發症,並懷孕超過 36 週;或懷有多胞胎且無併發症,並懷孕超過 32 週,則需事前經過阿聯酋航空醫療服務團隊認可後才能獲得登機許可。申報時,旅客必須提交阿聯酋航空Medical Acceptance Form(MEDIF)
 
3.對於目的地國家 / 地區的醫療設施是否足以應付可能出現的任何問題,建議旅客事先考慮周全。並強烈建議投保足夠的旅遊保險,以預防在國外提前生產的情形。避免在懷孕期間作長途旅行是比較明智的做法
 
4.部分國家 / 地區會限制非本國孕婦入境;若有任何疑問,建議旅客可諮詢當地領事館或大使館
 
**附件TPESS17060請務必詳讀並另存新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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